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 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 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学习好 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德国有很多荒唐 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对他说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作为奖励,他即将高中毕业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
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
。并且不设上限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 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
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
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当然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
,他的机票和饭费
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
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彼尔人缘很好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被拒绝 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因为他知道 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
。可是
,
